超市违法吗


你好,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,我在一家超市上班,做文员工作,说的实习三天后觉得可以就定了就签合同,三天后我问她,她说明后天签,开始实习三天如果走了就没有工资,如果后面长期做就发前面三天的补助30元/天,我连续工作了十天了,也没跟我签合同,也没说不要我,我说我不做了,她说这几天我上的班是没有工资的,她这样是否违法

律师回复: 律师回复 建立劳动关系,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提供了劳动,就应当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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