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年大品牌 专业 专注

智豪民商网

地址: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A栋18层

周某涉嫌贪污、受贿罪,智豪辩护轻判一年五个月

  • 智豪民商网
  • 2017-02-23
  • 关键词:
  • 浏览量:169

       智者无畏,毫厘必争!智豪为您竭诚解惑!全国免费咨询热线:4000236156
 
        承办律师将周某涉嫌贪污、受贿罪一案提请律所会议研讨。讨论后认为周某所涉嫌的犯罪事实清楚、证据充分,应从罪轻角度进行辩护,包括自首和金额问题。其中对于贪污金额问题,团队讨论认为其中部分金额不构成贪污罪。根据团队讨论结果,经周某同意,智豪律师在法庭上为周某进行罪轻辩护。首先,周某接侦查机关通知到案,到案后主动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,依法应构成自首。其次,周某在立案前已经退还全部犯罪所得,实际没有获利,依法可酌定从轻处罚。最后,周某一直认罪,主动缴纳罚金,有悔罪表现。最后法庭采纳智豪团队的辩护意见,从轻判处周某一年五个月。

免责声明
本网注明来源的转载文/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,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“稿件来源”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本网转载不构成广告也未用于商业宣传,仅仅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,对其观点或内容的真实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。如对本文内容存有异议或涉及版权等权利问题,请相关权利人根据网站上的联系方式速与重庆知名律师网联系,本网将及时作出处理。